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启用霞浦县航道保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直各单位:
根据《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霞浦县航道保畅通领导小组的通知》(霞政办[2009]41号)精神,为扎实有效开展航道保畅通工作,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、协调与服务的职能,特刻制“霞浦县航道保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”公章一枚,印日启用。
附:印模
二○○九年六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