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,公平税负,构建规范、和谐的征纳关系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【2007】33号)和《福建省财政厅、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定我省个人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实施意见》(闽农税【2008】2号)精神,县地税局对我县城区和建制镇房地产交易价格进行调查摸底,并经专业性房地产评估机构——福建建科评估行有限公司(甲级资质)评估和物价、国土、房管、统计等部门的论证,核定了我县城区和建制镇房地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,现公布如下,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。社会各界群众可以将意见寄送县地税局税政科(邮编:355100),也可直接电话提出意见(联系人:林长贵,电话:8816985)。意见征集截止日期:2011年9月1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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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区和乡镇基准价格分布图